蚂蚁怎么爬,我有九点意见
2020-11-15 13:5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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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羽毛不随风  原创 羽前时光

自叫停蚂蚁集团上市以来,分析蚂蚁集团业务模式功与过,“深挖”马云团队不正当竞争历史,“深挖”有的部门懒政不作为的文章已经很多了。其中,一些文章情绪性很强,也值得注意。此事终究要在法治轨道上解决,应当尽快过滤掉情绪化很强的东西,把主要精力用在解决问题上。

为此,提出以下一揽子处置方案:

第一,制定小额消费信贷的统一规则,明确以具有固定收入来源为取得消费信贷的唯一门槛。小额消费信贷机构不得向无固定收入来源人员发放贷款。固定收入应为工资性收入、劳务性收入、财产性收入等。

同时,明确助学贷款不属于消费信贷范畴,继续执行现行政策。

对以各种方式向在校学生、无固定收入来源人员发放消费贷款的金融机构予以处罚,包括限制业务范围、限制新产品上市、对相关高管人员实行市场禁入等,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对第三方支付平台费率实行国家管制。第三方支付平台具有鲜明公益性质,应按照公益性主体进行管理。每年底由专业评估机构,对第三方支付平台上一年实际发生费用情况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计算并得出新一年度费率。根据情况也可以每两年调整一次。费率标准按照“基本保本、略有利润”的原则确定,限制其利润水平。

对这一机制实行政府监管部门和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双重监督,防止舞弊。对舞弊者依法追究责任。

第三,对第三方支付平台在服务过程中生成的用户信息实行国家保护和管理。对个人隐私信息严格保护,规定商业机构不得收集个人信息的范围(即使可以接触到也不得收集,收集即为违法),对脱敏后的数据信息作为公共数据信息依法管理。

蚂蚁集团不得私自将上述数据用于商业目的,不得私自向旗下公司或蚂蚁集团以外的公司提供或转让。

第四,国家设立专门的公共数据监管部门。对公共数据规模达到一定标准的企事业单位,如蚂蚁集团、腾讯、百度等,实行入驻式监管。对商业化征信主体实行入驻式监管。对于公共数据在一定标准以下的企事业单位,实行巡察监管。

有的专家提出国有公司收购该类数据平台的办法,并不可取。要继续保持该类数据平台的市场化机制,但同时要加强公益性、社会化、法治化治理。

第五,对蚂蚁集团、腾讯等从事金融业务的互联网科技公司,对其他各种从事非传统金融业务的公司,一律实行金融业务持牌管理。凡是从事金融业务的公司,无论是否与持牌金融机构合作,都要获得金融业务许可。未获得金融业务牌照的公司,不得从事金融业务。

第六,对蚂蚁集团、腾讯等公司实施反垄断监管。对判定过度垄断的企业实行分拆。蚂蚁集团可以分拆为相互独立的两个或三个公司。拆分后形成的不同平台不得以任何方式设置用户壁垒。

第七,改革银保监会等金融监管部门体制机制,既要对持牌机构实施监管,也要对未持牌但开展了金融业务的公司实施监管。对未持牌公司从事金融业务的,依法取缔其业务,并依法惩处。

要完善股票上市审核中的反垄断条款。

第八,对马云等蚂蚁集团高管进行个人所得税纳税稽查,要求其出示合法纳税的依据。如发现其有逃税行为,依法追缴税款和罚金,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对蚂蚁集团旗下企业进行合规性调查,如发现其有抽逃资金、非法挪用资金、非法占有、不公平竞争等行为,依法纠正,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九,对蚂蚁集团高管进行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社会责任专项培训,针对重点问题立行立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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